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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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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及治理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加入WTO后全面开放的金融业的来临;研究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显的非常重要。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已有迹象表明贷款人不可能按照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的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5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是指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主要呈现余额高、占比大、消化难、增长快等特点。

  银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6461亿元,较年初增加541亿元,不良贷款率1.04%,较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达到近三年来的最高水平。

  相较于1.04%的不良贷款率均值,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已有两家超过均值,农行和交行一季度不良贷款率分别达到1.22%和1.09%;建行一季度不良贷款猛增55亿元,1.02%的不良贷款率已逼近均值。放贷颇为审慎的大行尚且如此,中小商业银行一季度的不良贷款增长更难以避免。一季度业绩增幅最高的平安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81.05亿元,增幅7.47%;兴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则为114.52亿元,比年初增长10.85%。

  不良贷款形成的因素有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政府执行宽松或紧缩的财政货币政策,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扩张时期银行信贷规模膨胀,企业易于获取银行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或投资上新项目;在经济收缩时期导致产品过剩,一部分企业的产品卖不出去,对应的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紧缩过度引发总有效需求不足,会出现大批企业违约的现象,导致银行不良贷款激增。第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政府的金融监管对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减少风险、保障存款人利益、保持整个银行及金融制度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银行内部控制不严、管理松懈时,如果外部监管此时也没跟上,就会引起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另一方面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处罚不严的“宽容性监管(regulatory forbearance)”,也是导致不良贷款的另一因素。第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在任何既定的宏观环境下,不同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它们的贷款资产组合在由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构成的坐标系里所处的位置也不同,经营管理水平越高的银行其资产组合越逼近最优点。有许多论著对样本银行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与该行不良贷款的多少呈显著负相关。

  大量的不良贷款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不良贷款的数量和比列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的总利润减去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其次对银行的信用产生影响,而从存款者角度来说,显然不放心将存款放在一个常常发生坏账的银行。同时不良贷款还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引发金融危机等。

  不良贷款的治理主要从5个方面探讨:第一,“债转股”,所谓债转股实际上就是将企业所欠的银行债务转换成股权,即债权人成为企业的股东,而企业则由债务人变成持股人的公司,债转股有三种途径:

  直接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

  银行将债权卖给第三方,第三方再将债权转为股权。

  银行将股权交给资产管理公司(AMC),由AMC管理,再从AMC处获得股息和分红。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债转股”基础上的处置不良贷款的新模式“好资产坏资产”模式,它是指把不良资产转化为正常的资产甚至是优良的资产。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把债转股获得的经营不善的企业股权作为资本入股其他经营良好的企业,从而获得该企业的股权,实现坏资产转为好资产的目的。

  第二,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通过把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公司的整体风险中隔离出来,使得证券的投资等级取决于证券化的资产本身而非公司的信用等级。不良贷款的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具有一定流动性,可预见未来现金净流入的不良贷款出售给某一特殊目的的实体(SPV),由SPV 汇集大量的同质贷款进行组合,以这些贷款做抵押,发行多样化的抵押证券并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一种行为。结合我国现实的法律制度,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可以采用财产信托的单托结构,也可以用财产信托和资金信托相结合的双托机构。

  单托机构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1、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筛选,组成基础资产池,2、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组合进行评估,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组合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评级,3、根据评级机构给出的现金流评级,资产管理公司将资产组合产生的收益权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优先级收益权的规模以现金流评级为AAA级的资产为基础,4、资产管理公司将组成的不良资产组合委托给信托机构,设立财产信托,双方在信托协议中应对信托的存续期限、信托收益权的分类、信托财产收益分配等事项作出约定,并制定资产管理公司为唯一的受益人,享有该信托项下的全部信托收益权。同时还应在协议中约定信托机构将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信托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5、资产管理公司将优先级信托权益分割为等额的份额,可自行或授权信托机构向投资者发售优先级信托权益合同,6、信托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信托财产处置委托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负责资产的现金回收和处置。7、其他信用增级手段,包括现金储备账户、超额抵押、回购协议。

  双托模式的交易结构:1、资产管理公司挑选合适的资产组成基础资产池,2、由资产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包中的资产进行评估,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评级。3、资产管理公司将资产组合委托给信托机构,设立财产信托,双方在信托协议对相关事项作出约定,4、信托机构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发给资金信托计划,5、信托机构依据与投资者订立的信托合同,以信托资金向资产管理公司购买优先级信托收益权,该收益权产生的利益用于偿付投资者的投资本息,6、信托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信托财产处置委托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负责资产的现金回收和处置。7、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使用其他信用增级方式,具体做法同单托交易结构。

  第三,投资基金模式,基本思路为以商业银行可转换资产为股份发起设立或购买基金,由基金对企业投资,银行对基金持股,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基金对企业的投资,基金运作规范后,再向其他投资人活在资本市场中转让基金股份,收回银行贷款。具体操作有两种模式,发起基金型,由商业银行所属的风险经营部发起基金;购买基金型,以合理的资金结构为标准,以补充资本金为限额,将若干个同类的资产项目进行整合、加总,确定合理的额度,用不良资产认购基金,或向基金出售不良资产。

  第四,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具体如下:

  按照权利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的申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集中信贷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监会、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的管理主线上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分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分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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