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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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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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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上,妨害作证的行为是对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权利的侵犯。2、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有通过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阻碍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3、一般主体就能构成本罪,即年龄上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直接故意。

  一、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证人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和作用。

  (二)客观要件

  妨害作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严重,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甚至使之无法进行;或者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或者产生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冤、假、错案:或者行为人经批评教育后,仍继续实施妨害作证行为,等等。对于那些妨害作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定构成妨害作证罪。例如证人的亲朋好友怕证人作证后遭报复叫证人不要作证,这种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妨害作证罪。

  (三)主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妨害作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意实施妨害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性的发生,行为人往往出于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之动机。

  动机可以多样,但不影响妨害作证罪的成立。

  二、妨害作证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规定,我们了解到妨害作证罪属于举动犯,也就是说只要有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本罪。至于妨害作证的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属于本罪的加重情节,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要更重一些。而实践中,要是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话,则一般是要对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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