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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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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期徒刑的期限到底多久?

  摘要:一些犯罪行为会被判处为有期徒刑,而十分严重的则会被判处为无期徒刑。那么这个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多久呢?想必许多人还是不清楚,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的。

  一、有期徒刑的期限

  (一)有期徒刑期限的一般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二)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一)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二)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三)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综上所示可以得知,一般而言这个有期徒刑的期限就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如果是有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数罪并罚的,那么最长的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可以达到25年之久的。所以这个有期徒刑的期限弹性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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