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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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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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很多是因为家庭教育或者或者是社会关系荼毒的原因,那么对于青少年网络犯罪法院有怎样的对策?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圆桌座谈式庭审彰显人性化
预防为主。10年来,我省共有95个中基层法院、法庭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南充、泸州等地法院与 辖区学校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不少法院还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各地纷纷建起少年审判庭。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都交由少年审判合议庭审理,并采 取圆桌座谈的人性化模式进行庭审,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判人员还注重加强与学校、居委会、家长的联系,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罪犯进行跟踪帮教。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庭前、庭中、庭后对少年犯进 行心理咨询和矫正,帮助其建立健全人格,更好地回归社会。
“前科消灭”制度促浪子回头
为保障少年犯的升学、就业权利,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3年前,彭州法院在全国率先试行对未成年在校学生 实行“前科消灭”制度,使受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去年底,该院再开全国先河,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前科消灭” 制度实施办法,将前科消灭实施对象从未成年在校学生扩展到所有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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