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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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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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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约定合同定金 违约者需双倍退还

  摘要:“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定金的还

  是需要遵守的要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了。

  网友咨询:我和月嫂私下签了一份合同,当时交了定金2000,现在她因某事不来我家做了,除了退给我2000元定金外,我可否要求她双倍赔偿。另外,如果她

  现在退我2000,我要求她双倍退还时,她又要求履行合同了呢?

  回复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因而只能由收受定金的债权人一方所有。若一方未依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将定金交付给对方,则所规定或

  约定的金钱数额不为定金。现在你和对方已经约定了定金并且已经交付了定金的。对方违反约定的将承担定金双倍罚则的责任和。律师 回复 : 对方违约了

  ,你可以要求她双倍退还你定金。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

  1、没有书面约定定金的内容;

  2、没有实际给付定金;

  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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