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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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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非法集资的处罚

  隐名股东非法集资的处罚是按照非法集资罪的量刑处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如果说没有构成非法集资的数额的标准,不至于入刑的话,那么也需要进行一个相关的民事方面的惩罚,比如说要将非法集资的款项退给当事人。

  一、隐名股东非法集资的处罚是什么?

  隐名股东非法集资的处罚是按照非法集资罪的量刑处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如果说没有构成非法集资的数额的标准,不至于入刑的话,那么也需要进行一个相关的民事方面的惩罚,比如说要将非法集资的款项退给当事人。可以了解到名义法定代表人并不会仅仅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而当然承担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通常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构罪的前提下,“名义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以及承担多少,主要看名义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是否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对于犯罪行为是否知情?是否参与及参与程度?对于犯罪案件是否起到作用?起到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

  除此之外,行为人如何证明自己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也非常关键,若双方没有签订名义法定代表人的协议,也可以从其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中举证。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通常获利少,又难以证明免责,鉴于此,建议公司职员不要轻易做名义法定代表人。

  在办理非法集资的相关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投资者的资金通常是打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私人账户中,此时,行为人难以排除主观过错。而要判断是否参与其他高管的犯罪过程,主要看名义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内容与犯罪行为的关联性,是否与最后的犯罪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挂名法人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公司的控制人是另一个是吧,

  这个专门的术语叫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关系,我国公司法是承认这种存在的。

  从形式上来说,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作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只是显名股东(不在公司任重要职务,不参与公司管理),公司有实际的控制人来负责管理的情况,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交能证明自己这种关系的证据(协议)。

  这样就应该有实际控制人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二、其他法律责任,

  如果名义法定代表人确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有以下常见的减轻或从轻处理办法,在此提示名义法定代表人审慎对待,建议及时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尽早采取针对措施,争取最有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1、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2、案发前已归还部分/全部吸收资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3、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可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股东他并不是显明的,因为他的一些身份方面的特殊的原因的话,他是属于隐名股东,而影迷股东他也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则,如果是存在着非法集资的这样的一种违法的行为的话,自然也是需要受到刑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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