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电话号码:0719-86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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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摘要:在遇到资金需要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通过房子抵押的方式给银行,让银行来进行放款,解决自己遇到的经济上的压力。那么现在法律规定哪些房子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2、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3、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4、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5、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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