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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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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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就做刑事和解,那么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当事人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哪些机关可以对当事人和解做出和解协议书?
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做出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做出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法院;法院作出和解协议书的,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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