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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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故意犯罪是与过失犯罪相对的,是指行为人对出现该损害结果,主观上是存在故意的,即明知道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还要积极追求结果的发生。那么,你知道故意犯罪的分类有哪些吗?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处的“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两种情况。其次,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一些特定事实。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生的结果须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想通过自己的行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愿望。这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即要危害结果发生,一旦危害结果没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心愿的。
二、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上文就是小编对故意犯罪的分类的整理,故意犯罪被分为了直接的故意犯罪与间接故意犯罪,这二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是行为人积极的追求损害结果的发生,而后者则是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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