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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郧生 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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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摘要:没收财产是刑罚中的一种财产刑,,但不同于罚金,比罚金刑还要严重一些。那么究竟什么是没收财产刑?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罪犯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判处没收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前罪犯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词语分开解释:

  没收 : 法律上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有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财产 : 金钱、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通常分为:(1)按所有权,分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2)按是否具有实物形式,分有形财产(如金钱、财物)和无形财产(如著作权、发明权);(3)按民事权利义务,分积极财产(如金钱、财物及各种权益)和消极财产(如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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