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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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签订合同后,但是在履行过程中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致使合同无法继续下去,出现这种违约情况,往往是要进行补偿,而偏偏对方却无力偿还,那该如何办呢?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律师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咨询】
我方败诉无力偿还合同款,因我方的工程款迟迟未收回,请问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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