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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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作为合同形式的一种,也是可以解除的。那么,租赁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呢?下文为您介绍。
1、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指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97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解除后发生以下效果
1)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承租人不能再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能再主张租金。
合同解除后,乙方不能再使用租赁物,甲方也不能主张合同解除后的租金。
2)支付欠付租金
虽然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但乙方仍应支付欠付的租金,甲方收取乙公司欠付租金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
3)返还租赁物
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进行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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