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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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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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托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包括有委托方的违约责任,还有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以及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该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2、委托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双务合同。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而且还要有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承诺,即承诺与否决定着委托合同是否成立。委托合同自承诺之时起生效,无须以履行合同的行为或者物的交付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摘要: 简单来说,委托协议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的协议,委托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遵照协议规定的相关约定,积极履行自己的相关责任,任何人是不能随意终止协议的。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一、委托协议终止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委托协议终止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人继承委托的地位;或者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继承其地位。
二、代收债务委托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代收方):
因,年月日乙方欠甲方人民币元,乙方于年月日给甲方偿还元,尚欠余款元。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余款偿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2、乙方偿还欠款时,将欠款交给丙方代收,再由丙方将相应款项交给甲方。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
委托合同成立不须履行一定的形式,口头、书面等方式都可以。
委托合同经要约承诺后合同成立,无论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与受托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应以当事人双方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与难易程度协商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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