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电话号码:0719-86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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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203200010992281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6层
摘要:房屋拆迁后,与房屋的开发商最容易产生纠纷,对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而产生的这种纠纷要怎样以法律途径解决呢?
咨询:我的房屋拆迁后,我是乙方,房开商为甲方,原本乙方要补给甲方XX元钱,甲方以新房作为赔偿,但是公证后的合同上内容是乙方补给乙方XX元钱,请
问这种情况乙方还要不要补给甲方钱???合同是一式六份,请问如果要以法律途径解决,结果会是怎样??
律师:从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你清楚你和开发商之间是以产权兑换——即旧房换新房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你应当向开发商补足新房的差价,虽然经公证的
拆迁协议上将 “乙方补给甲方差价款”写成了“乙方补给乙方差价款”,但这只是订立合同时出现的笔误,不影响拆迁协议的效力和支付差价款的约定对象
,因此,你仍然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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