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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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垄断竞争市场是一种市场组织形式,它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具有均衡性的特点,经营效益优势较为明显,关于垄断竞争市场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垄断竞争市场是什么
垄断竞争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市场组织形式,在这种市场中,既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又具有垄断的因素。垄断竞争市场(monopolisticcompetitionmarket)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
在长期,厂商可以任意变动一切生产投入要素。如果一行业出现超额利润或亏损,会通过新厂商进入或原有厂商退出,最终使超额利润或亏损消失,从而在达到长期均衡时整个行业的超额利润为零。因此,垄断竞争与垄断不同(垄断在长期拥有超额利润),而是与完全竞争一样,在长期由于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如下图所示:
在上图中,长期内垄断竞争厂商仍然会维持在mr=mc条件下生产,即图中的e点。e点所决定的产量为oq*,价格为op。在长期均衡时,平均收益等于平均成本,因此,利润为零。此时不会有新的厂商加入,也不会有旧的厂商退出,市场达到长期均衡。
垄断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条件是:1)mr=mc,2)p=ar=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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