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郧生 男 汉族 1969年5月18日生 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主任。十堰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十堰市政法委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团律师 十堰市茅... 详细>>
律师姓名:曹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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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担保人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根据合同向债权人还款,
则法院便会行使相关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其有的财产。如果是担保人有
能力偿还却不还款的情况,可能会被纳入相关征信名单。
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原本合同中的义务时,并且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的
情况下,债权人此时可能就会去寻找担保人,要求其承担约定的义务。
在主合同是合法的有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一旦被债权人起诉,那么担保
人就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债权人还款。担保人如果不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不根据合同向债权人还款,则法院便会行使相关强制执行措
施,执行其有的财产。如果是担保人有能力偿还却不还款的情况,可能
会被纳入相关征信名单。成为他人债务的担保人对个人的信用是没关系
的,但是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之后,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则会影响个
人征信,继而产生更多不良的影响。
保证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之分。就是说一般保证人可以要求
先追偿债务人的财产,在追偿不得的情下才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是有
能力但是却故意逃避不偿还,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债权人
只能先向法院进行起诉,在经过了法院的审判或者仲裁之后,如果法院
认为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
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逾期还未还款的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或者一起选择承担责任。如果在之前
债务人与担保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并没有说明是哪一种担保的,一般认
为是连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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